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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投资案例】朋友邀约高息理财血本无归?两年维权胜诉,100万本息全额追回!

日期:2026-07-06 10:29:20  阅读量:37

作者: 任志军 | 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

导读: 本期分享的是一起极具代表性的委托理财合同纠纷,帮当事人江女士全额追回100万投资本金及相应利息。由于近几年贵金属及A股市场火热,委托炒股炒币炒黄金炒白银的特别多,这类委托理财委托炒股的纠纷高发,很多当事人因不懂相关的法律关系,初期极易陷入被动,特将类似案件的关键点分享给大家,帮您提前避坑。

一、案情回顾:轻信好友承诺,100万投资打水漂

江女士与黄某是多年好友,2023年6月,黄某多次主动向江女士推介所谓“内部理财渠道”,明确承诺“72万投12天收益10万”“24万投4天收益15000”,还强调“额度紧张、必须跟着我一起买才能上车”。出于对好友的信任,江女士分两笔将近100万元转入个人账户,全程未见到任何理财合同、也未知晓资金实际投向。两笔投资到期后,却以“平台升级、爆雷”为由拒绝兑付。此后江女士才得知,将资金全部投入了已涉嫌诈骗的“某英会”项目,自己不仅没签合同,连账户都无法查看,追讨半年无果后不得以起诉维权。

二、办案核心:精准定性法律关系,打破“共担风险”抗辩

这类案件最大的难点,在于对方往往会主张“双方是合伙投资,亏了各担各的”。任律在诉讼中抓住了三个关键突破口,最终被一审、二审法院全部采纳。由于诉讼当中足额查封了财产,判决生效后,黄某全部履行完毕。

关系定性:是委托理财而非合伙投资

从微信聊天记录可见,投资是主动邀约,全程由其操作账户、决定投向,江女士仅按指示转款,从未参与决策——完全符合《民法典》规定的“委托合同”特征,而非“共同经营、共担风险”的合伙。

承诺固定收益,直接排除合伙属性

明确给出了“固定期限、固定收益”的承诺,这和合伙“收益共享、风险共担”的本质完全相悖,其所谓“共同投资”的抗辩自然不成立。

刑事立案不影响民事返还责任

即便黄某称项目涉刑、自己也是受害者,但现有证据足以证明:是她主动推介、收取款项、操作资金,无论底层项目是否爆雷,黄某都应当向委托人江女士承担返还责任。

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全额返还96万本金并按LPR标准支付利息,二审驳回对方上诉、维持原判,判决生效后黄某全额退还款项。

起诉同时保全财产,判决生效黄某足额履行

本案得以全额受偿,在于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。尽管保全的结果并不如人意,只查封到部分财产,但是在续封的时候,意外足额查封,这是本案在判决生效后能全额受偿的关键。

三、律师提示

结合本案和其他同类案件经验,任律温馨提示:

⚠️ 熟人理财更要留痕,口头承诺不算数

凡是承诺“保本保息、短期高回报”的非正规理财,务必要求对方出具书面说明,明确资金投向、收益计算方式和兑付责任;如果仅通过个人转账、无任何合同,一旦出事很难举证是“委托理财”还是“赠与/借款”。

⚠️ 不要因为是“朋友”就放弃追责

很多当事人觉得“对方也是受害者”“关系还在”就拖延维权,但这类案件中,收款方往往掌握资金去向、更有能力向底层项目追偿,越早启动法律程序,越有可能挽回损失。

⚠️ 一审策略错了还有机会,终审前都有翻盘可能

不少当事人一审因证据梳理不到位、法律关系定性错误败诉,但重新梳理聊天记录、资金流水、锁定法律关系,依然有机会逆转结果。

诉讼维权要专业专注专心有恒心,不要轻易气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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